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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類型: |
警用產品服務政策
一、 服務承諾
全國聯保、終身維護
根據通創聯警用產品服務政策的產品特性(特種行業用途)并參照國家“部分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承諾以下服務責任。
1. 產品一經售出且經客戶服務人員鑒定屬產品質量故障的,可自購買日起15天內申請換新。
2. 由于通創聯工作人員未按客戶要求配置,配置的型號和客戶需求不符合的,可以自購買日起7天之內申請換新;
3. 所發生的換貨和退貨,客戶須保證產品外觀、線材、包裝的完整,若相反通創聯有權根據情況收取原材料的成本費用。
產品在保修期內,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屬免費保修范圍,也不提供換貨、退貨,將實施有償維修服務:
1. 因錯誤安裝、操作或在非產品規定的工作環境下使用造成的故障或損壞;
2. 未經通創聯授權而對產品進行拆卸、修理、改裝而造成的故障、損傷;
3. 購買后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故障損壞;
4. 產品標簽被毀或日期被涂改的;
5. 因客戶維護不當而導致的軟件病毒感染;
6. 由于包裝或貨運公司原因,我司收到客戶維修機就出現物理損壞的。
7. 無三包憑證或有效發票的,或三包憑證型號與修理產品型號不符或者涂改的。
8. 設備存儲數據異常變更或丟失等。
1、 客戶提供有效的保修憑證(訂貨合同、采購發票)即可享受保修服務,保修期限自憑證交易日起算;如果客戶所出示保修憑證日期與產品出廠日期相差超過6個月,以產品出廠日期(從通創聯倉庫出貨日)延后3個月計算保修起始日期;
2、 客戶無法提供有效保修憑證時,按產品條碼的出廠日期延后3個月作為保修起始日期;
整機超過免費保修期后或不在保修范圍內的,維修服務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1. 超出保修范圍的產品維修均需收取檢測費和元件費(成本價格標準)。
2. 過保修期產品經我司技術部確認損壞太嚴重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維修的,我司將原物退回。如需更換同類產品的其他型號,可按折舊補差原則更換產品。
本服務政策適用于通創聯代理商、直銷客戶等,如超出本政策以外的服務承諾,以雙方簽署的合同內容為準,并遵循誰承諾誰兌現的原則。